【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报到指南】 毕业生就业指南
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报到指南
一、报到和户籍迁移
1、未签订就业协议书的毕业生,报到证报到地点是临海市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的,可凭报到证、户口迁移证、身份证等相关证件直接到原户籍派出所办理相关落户手续。
2、未签订就业协议书的毕业生,报到证地点是浙江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或台州市人事局的;
①先到浙江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杭州市华星路203号,0571-********、88008632、88008656)或台州市人事局(椒江区白云山南路139号三楼,88513091、88833079、88513055)办理改派手续后,把档案转到临海市人才交流中心管理;
②确认档案到达临海市人才交流中心后,凭报到证、户口迁移证、身份证等相关证件到临海市人才交流中心办理报到手续;
③到原户籍派出所办理相关落户手续。
3、与临海辖区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书的毕业生,需要把户籍落回原户籍的;
①确认档案到达临海市人才交流中心后,凭报到证、户口迁移证、身份证等相关证件到临海市人才交流中心办理报到手续;
②到原户籍派出所办理相关落户手续。
4、已与外县市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书的毕业生,需要把户籍落回原户籍的;
①与用人单位解除就业协议,再到当地人才交流中心办理相关改派手续;
②凭解除就业协议证明或已办理改派手续的报到证到临海市人才交流中心办理档案调动手续(领取调档函);
③凭调档函到原档案所在人才交流机构办理档案调动手续;
④确认档案到达临海市人才交流中心后,凭报到证、户口迁移证、身份证等相关证件到临海市人才交流中心办理报到手续;
⑤到原户籍派出所办理相关落户手续。
提醒:
1、毕业生可登陆《临海人才》官方网站http://www.wendangku.net/doc/9b026143a8956bec0975e3f8.html或致电85159677查询;
2、具体落户程序请咨询各镇(街道)派出所户政科;
3、毕业生已确定工作单位的应及时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相关社会保险。
二、人事代理办理
1、暂未与任何用人单位签订正式劳动合同的毕业生,于毕业后第二年办理人事代理相关手续,缴纳人事代理服务费180元/年,之后每年办理一次人事代理手续。
2、与用人单位签订正式劳动合同的毕业生,一般由单位工作人员带一式三份《劳动合同书》到临海市人才交流中心二楼6.7.8窗口办理参保手续,并办理人事代理,人事代理服务费按照合同期收取,240元/年。
三、党组织关系转移
党组织关系需要转移到临海相关部门的,确认档案到达临海市人才交流中心后凭临海市委组织部开具的函办理党组织材料借阅手续,再把党组织材料送至临海市委组织部审核,而后办理相关党组织关系转移手续。
四、职称初定
大中专毕业生毕业一年后,及时到市人才交流中心办理职称初定手续,本科学历毕业生人事代理一年并从事本专业工作的可办理助理级专业技术职称,大专学历毕业生人事代理三年并从事本专业工作的可办理助理级专业技术职称。
程序如下:
1、到人才中心办理人事代理手续并领取评审表(85159677);
2、到http://www.wendangku.net/doc/9b026143a8956bec0975e3f8.html/rsps进行网上申报(上传白底彩色照片);
3、填写评审表并加盖用人单位意见后到人才中心加盖公章,再报送到人劳局208室(专技科85117030)
附带材料:毕业证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白底彩色照片1寸2张,2寸1张
临海市人才交流中心
2010年8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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