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检测协议书
委托检测协议书
甲方(委托方):
乙方(受委托方):
由于甲方发展业务需要,委托乙方对甲方所送检样品进行检测,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1.甲方根据需要,按批送样给乙方进行检测,甲方送样时,尽量同时采多份样品做同一项目检测。乙方收到甲方样品后,应在双方协商的时间内(一般情况下7个工作日)完成检测并出具检测报告,并保证检测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
2.甲方根据乙方要求预付检测费人民币 元(¥ )给乙方,乙方收款后应在3个工作日内给甲方开具等额发票。以后每次检测费用从预付款中扣除,收费标准按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价局收费标准的70%核算。乙方银行帐号信息如下:
户名:
账号: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南宁民族支行
3.本协议有效期为壹年( 2014年 11 月1 9日至 2015年11月19日 ),少款甲方补给;
协议期满后,如续签,则余款转入下一合同期。
4.其它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如经协商不能得到解决时,应提交
仲裁委员会或签订地所在法院解决。未尽事宜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有关条款执行。
5.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委托方(盖章): 受委托方(盖章):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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