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破产法适用与企业破产案件管理人业务讲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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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破产法?适用与企业破产案件管理人业务讲座 报名表 姓 名 性 别 职 务 单位名称 邮政编码 联系 手 机 传 真 E_mail 如需住宿请注明日期 一个床位〔 〕 标 准 间〔 〕 报名截止时间:2007年3月5日〔注意:因会场有限,全国律协将根据报名时间先后确定可参会人员名单〕 报名方式:请将此报名表 、发电子邮件或寄至全国律协培训部,报名确认以收到全国律协培训部 回执为准〔本表复印有效〕。
地 址:北京市东城区东四十条24号青蓝大厦501A室〔100007〕 联系人:马玖芝、李 鲲 传 真:〔010〕64056110 :〔010〕84020218,86528239 E-MAIL:cle@acla.org ,acla@16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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