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党领导强化自身建设论文推动检察事业全面发展论文|纪律建设的时代性
坚持党的领导强化自身建设论文推动检察事业全面发展论文隆尧县检察院在深入开展学习贯彻胡锦涛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和周永康等中央领导同志对第十三次全国检察工作会议作出的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第十三次全国检察工作会议提出的各项目标任务。始终把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领导放在首位,强化自身监督全面履行法定职责,努力适应新形势新要求,牢固树立“三个必须”,积极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事业全面发展进步。
一、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领导,必须强化理想信念
1、坚持党的领导,是人民检察工作必须遵循的根本原则。人民检察院作为党领导下的法律监督机关,是人民民主专政的重要工具,是维护国家政权的国家机器。在所有任务中,保护党领导下人民当家作主的政权,是其首要任务,是带根本性的任务。因此,人民检察院的法律监督工作,就是维护党的执政地位,就是用国家机器保障人民民主政权。这种政治属性决定人民检察院必须自觉置于党的绝对领导之下,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绝不能脱离或削弱党的领导,否则,就不可能完成好肩负的职责和任务。
2、坚持党的领导,是做好人民检察院工作的政治保证。人民检察工作的一切成绩,都是在党的领导下取得的,人民检察院依法独立行使法律监督也是在党的领导下进行的。实践证明,坚持党对人民检察工作的领导,人民检察工作就能顺利推进并取得成绩。在“十二五”时期,人民检察工作的总体思路是“以强化法律监督、强化
自身监督、强化队伍建设为总要求,以执法办案为中心,以深化‘三项重点’工作为着力点,以改革创新为动力,推动检察事业全面发展进步。
3、坚持党的领导,是检察院实施法律监督的有力保障。我们党确立了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党坚持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坚持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不允许任何人、任何组织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并提出“推进司法改革,从制度上保证司法机关依法独立公正地行使法律监督权”的要求。人民检察院在司法活动中,总会遇到这样或那样的阻力和干扰,只有紧紧依靠党的领导,才能排除各种阻力和干扰,保证人民检察院依法独立、公正地履行法律监督职能。
二、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领导,必须深化思想认识
1、正确认识坚持党的领导与依法独立行使法律监督权的一致性。坚持党的领导是宪法确立的基本原则,人民检察院依法独立行使法律监督权也是宪法规定的基本司法原则。二者之间并不矛盾,其共同目的,都是保证国家法律的正确实施,关键在于正确的理解和把握。党对人民检察工作的领导是路线、方针、政策的领导,是政治、思想、组织的领导,不仅不影响人民检察院依法独立法律监督案件,而且还有力保证了人民检察院依法独立法律监督工作的开展。人民检察的工作必须坚持党的领导,人民检察院依法独立行使法律监督权必须以党的领导为前提,而党的领导又须以尊重和不干涉人民检察院依法独立行使法律监督权为原则,对个案的具体法律监督工作
应由人民检察院依法独立行使权利、承担责任。正确理解二者之间的关系,准确把握二者之间的尺度和分寸,确保人民检察院在党的领导下依法独立地行使法律监督权。
2、正确认识坚持执行党的政策与执行法律的一致性。党的方针政策是党在一定时期的活动准则。党的方针政策既体现了党的意志,也反映了人民的利益。党的政策可通过立法程序转化成为国家的法律。法律对党的政策有制约作用。党必须在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活动。党要依法执政,制定和实施方针政策不违反法律的规定。政策与法律在通常情况下是协调一致的,但由于法律具有被动性、滞后性,而政策具有适时性、前瞻性,在改革和发展的进程中,难免会有政策与法律相矛盾冲突之处。所以人民检察院在司法法律监督活动中,必须正确把握党的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的关系,既要严格执行法律规定,同时又要兼顾国家政策,才能处理好那些影响全局的复杂棘手案件,做到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3、正确认识坚持服务工作大局与履行法律监督职能的一致性。检察机关要牢固树立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的大局观,更加自学地把检察工作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中来谋划和推进,做到执法想到稳定、办案考虑发展。服从、服务于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始终是检察机关的政治责任和重要使命。人民检察院是党领导的国家司法法律监督机关,我们所从事的工作,所肩负的重大政治和社会责任,就是为国家、为人民掌好用好法律监督权,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维
护国家长治久安,维护好、实现好、发展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这是法律监督工作作为党和国家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服从服务于国家和人民根本利益,必须担负的神圣职责。人民检察院严格依法履行职责,就是在为大局服务。既不能离开法定的职能去“服务”大局,又不能不顾大局去“发挥”职能。服务大局的重要手段和前提是依法正确履行职责,充分发挥法律监督职能作用。检察院要忠实履行服务大局的司法使命,必须悉心把握大局,坚持正确的司法发展方向,始终保持清醒的政治头脑,把服务大局的要求贯彻落实到检察院工作的全过程和各个方面,把握检察工作的时代特征,关注司法的社会需求,实现司法的职能目的,做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努力提高服务大局的能力和水平。只有这样,才能确保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事业顺利推进。
通过不断强化党对检察事业的领导,结合“十二五”时期检察工作的总体思路和目标,紧紧围绕检察中心工作,把惩治和有效预防腐败,作为关系人心向背和党的生死存亡的重大政治任务,加强领导,科学谋划,促进社会和谐,在新的起点上全面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事业科学发展。
(本文作者系隆尧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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