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建设美丽乡村实施意见_乡村人居环境回访
关于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建设美丽乡村的
实施意见
中共**县委**县人民政府
关于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建设美丽乡村的
实施意见
(征求意见稿)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大力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建设美丽乡村,深化提升新农村建设水平,加快城乡协调发展步伐,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在全县开展美丽乡村建设。
一、总体思路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提升农民群众生活品质为核心,以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为突破口,以“生态宜居环境美、特色鲜明内涵美、富民增收生活美、乡风文明素质美、管理民主和谐美”为创建目标,以硬化、净化、绿化、亮化、美化为重点,加强村内道路、供排水、垃圾污水处理等基础设施建设,以医疗卫生、文化教育为重点,加快发展农村公共服务,以深化改革、创新经营、发展产业、为重点,全力促进农民致富增收,坚持示范带动、重点培育、点面结合、梯次推进,努力建设具有地域特色、充满时代活力、兼具田园风光、宜居宜业、民富村美的美丽乡村。
2、基本原则
(一)农民自愿,政府推动。把农民作为美丽乡村建设主体,充分尊重农民意愿,强化政府组织引导,通过政策倾斜、财政支持、宣传引导、典型引路等形式,激发广大农民群众建设热情,建立自下而上,逐级申报,上下贯通的规划建设机制,形成上下联动,协同推进,合力建设的格局。
(二)科学规划,分步实施。按照规划一步到位、建设分步实施的原则,以村镇体系规划为基础,将产业、新农村、土地、公共服务和生态规划“五规合一”,编制美丽乡村建设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科学确定村庄布局和规模,配套建设基础和公共服务设施,全面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
(三)示范带动,梯次推进。结合旅游资源开发、古村落保护、林业生态建设、农村扶贫开发、一事一议项目支持等,首先选择生态环境较好、经济比较富裕,班子有力、群众积极、富有特色的村庄,通过整合资源、重点建设,示范带动全县美丽乡村建设。
三、目标要求
(一)总体目标:2014年,全面启动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启动12个美丽乡村示范村建设;力争到2015年底,全县农村环境面貌明显改善,打造出20个美丽乡村示范村;到2018年,全县30%的行政村基本达到“五美”要求,到2020年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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