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日常管理制度考勤制度】日常考勤管理制度
考勤制度
1.打卡
(1)除管理层员工外,其他员工上、下班实行打卡记时,必须本人亲自、按时打卡。如有委托他人打卡等作弊行为,视情节轻重对当事人酌情处理。上下班一个小时内为有效打卡时间,其余时间打卡视为无效打卡。
(2)如有特殊情况未能打卡,应及时向所属部门说明理由,并告知人力资源部门,否则经人力资源部门查出后,视情节轻重按“奖惩制度”相关规定处理。
(3)各部门考勤员应依据本部门实际出勤情况编制当月考勤表,考勤表经部门经理签字后,于下一个考勤月初报人力资源部门。人力资源部门根据记时卡及考勤表审核员工的出勤情况,并通知财务部计发工资。
2.迟到、早退
(1)员工迟到时,须向其直接上级报告理由后,方可开始工作。
(2)员工在工作时间离开岗位时,必须得到上级允许。
(3)员工迟到者,一个考勤月内,第一次扣款10元,第二次扣款20元,同时依据“奖惩制度”相关部分处理。
(4)员工迟到超过五分钟的,除以上扣款外,同时按下述处理:有特殊理由并经直接上级认可者,迟到时间按事假处理;无特殊理由或理由不被直接上级认可者,迟到时间按旷工处理。
(5)早退者以旷工和擅离工作岗位处理。
3.请假
(1)所有员工无论休何类(病、事、产、串休、年休等)假,均应填报“休( )假审批单”(由人力资源部门发放),认真履行审批手续。
(2)请病假须持公司指定医院的诊断书,请婚、产、陪产、工伤等假,应办相应手续。
(3)各种假,均应先审批、后休假。确因病/事紧急,无法事先办理休假手续的,应于当日来电/信,向审批人请假,上班后两天内补办休假手续。
(4)休假审批权限如下:
①基层员工请假五天及以下由部门经理审批,五天以上由主管副总经理审批。
②监督层员工请假三天及以下由部门经理审批,三天以上由主管副总经理。
③管理层员工请假一天及以下,由直接上级审批,一天以上总经理审批。
(5)休假审批单经批准后,由考勤员当日报人力资源部门备案,存根由考勤员保存,请假上班后需办理消假手续。
(6)员工未按规定办理请假手续、未请假或假满而未续假者,一律按旷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