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水铺镇生活垃圾生活污水治理措施】
清水铺镇生活垃圾、生活污水治理措施
一、基本情况
清水铺镇位于贵州省毕节镇西北部,距毕节镇区72公里。总面积
129.5平方公里,辖16个村民委员会8360户34580人。
二、总体要求
进一步认清环境综合治理对生活垃圾、生活污水处理的重要意义,加快我镇城乡生活垃圾、污水处理设施建设。
三、目标任务
通过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活动,推动生活垃圾、生活污水的有效处理,改变城乡环境状况,促进清洁家园建设。
四、工作内容
(一)生活垃圾处理
我镇街上已建有垃圾集中中转、处理设施并达到环保要求,城镇周边村庄的垃圾应采用“组保洁、村收集、镇转运处置”的方式;运输距离较远的村庄目前可采用就近资源化、无害化的处理方式,逐步实现集中收集、集中处理。
民族村、红岩沟村、小垭村、宁家村、南沟村生活垃圾处理推行集中与分散处理相结合的原则,力争实现资源化、无害化。
生活垃圾处理工艺有卫生填埋处理、堆肥化处理、焚烧处理和多元化垃圾综合处理等。
(二)生活污水处理
集镇上生活污水必须采用集中收集、集中处理方式;村庄分散农户以户为单位采用分散处理方式,村庄集中聚居区根据经济情况,可采用联户集中或全集中处理方式。
清水铺镇为典型的山区,山多、山陡、山急、山易滑坡,集镇外的各村应集中收集、集中处理,在建设方面可采用运行可靠、投资少、运行费用低的处理方式;缺水地区处理达标后废水尽量考虑农用;人口相对集中的村庄或居民区可采用分散、联户集中或全集中处理方式;分散农户以户为单位采用分散处理与还田农用相结合的方式。
民族村、红岩沟村、小垭村、宁家村、南沟村村庄生活污水应以分散与集中相结合的原则处理。
各村生活污水处理有生化处理、自然处理或强化生化与自然处理相结合等方法,有沼气池、化粪池、人工湿地等污水处理设施。各村根据实际情况,因地制宜选择处理方式。
五、工作标准
(一)集镇:集镇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必须≥70%,最低不得低于50%。集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70%,最低不得低于50%。集镇生活污水、垃圾集中收集、运贮、处理,依法有序。
(二)农村:各种生活污水、垃圾依法集中收贮、运输,按规定要求有效处理,不得乱排乱放。生活污水处理率≥70%,生活垃圾定点存放≥80%,秸秆综合利用率≥60%。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明确职责
清水铺镇切实加强对生活垃圾、生活污水处理工作的领导,以分管镇长杨旭东为第一责任人,将目标任务细化分解到各村,各村村支书为该村的第一责任人,纳入工作目标考核。
(二)积极争取,加大投入
加大对农村生活垃圾、生活污水处理的投入,加快农村基础设施建设。
(三)加强宣传,营造氛围
充分利用各种新闻媒体,采取多种方式进行广泛宣传,提高农民对农村生活垃圾、生活污水处理工作的认识。
(四)加强指导,分类治理
分类对农村生活污水和垃圾处理提出指导意见,做到因地制宜、以点带面,选择投资少、效果好、运行成本低的实用工程。
清水铺镇人民政府
2010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