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中共党史研讨发言心得体会---为群众办实事要有“烟火”“干货”“绝活”
近日,党史学习教育领导小组印发《关于<“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就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作出安排部署。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是强化公仆意识、为民情怀的重要内容。党员干部要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在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中要有“烟火”“干货”“绝活”,把群众的好事办实、实事办好,办到群众心坎上。
事虽小,不为不成。”为群众办实事不能做做样子、摆摆动作,要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拿出实实在在的“干货”,在出实招、见实效上下真功夫。回顾百年党史,无论是干革命、搞建设、抓改革,还是抗地震、战洪灾、控疫情,我们党都是坚持从客观实际出发,真抓实干,以实实在在的成效取信于民。说一千道一万,不如踏踏实实做一件。为群众办实事就是要拿出具体的“干货措施”,以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切实解决好老百姓关注的民生问题,提升群众的满意度和幸福感。
另一方面党员干部要多在急难险重一线和吃劲岗位上磨砺,练就为民服务的硬本领、真绝活,在危急关头和关键时刻成为人民信得过、靠得住的“主心骨”。